天水检察机关提起的三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一审胜诉
6月22日记者获悉,天水检察机关提起的三起行政公益诉讼案,法院已于日前作出了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天水某果蔬有限责任公司、天水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秦
6月22日记者获悉,天水检察机关提起的三起行政公益诉讼案,法院已于日前作出了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天水某果蔬有限责任公司、天水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秦州某机械加工厂三家企业,在尚未取得正式用地批复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秦州区一级水源保护区土地约25亩,用于建设各自的办公、生产和经营设施。天水市国土资源局虽然对违法用地行为做出过罚款和限期拆除等处罚决定,但三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为此,秦州区检察院向麦积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从三家企业的违法行为发生到起诉之日,天水市国土资源局未正确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和怠于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
清水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刘某某、张某某以开发鱼塘为名进行采砂活动,共占用、破坏农用地81亩,对该区域内的地下水位、滩地植被影响严重,被破坏的保灌农田已难以恢复到原状,对土地资源和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随后,清水县检察院两次向该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为此,清水县检察院向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麦积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家川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张家川县水务局近年来对非法采砂活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县域内16家砂场非法采砂,破坏河道现象严重,河道内形成多处积水砂坑,造成行洪安全隐患,并发生过儿童溺水死亡事件。随后,张家川县检察院向张家川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为此,张家川县检察院向天水市麦积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麦积区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确认张家川县水务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水务局履行监管回填砂坑、移除设备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