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境公益诉讼高速增长
北京商报讯 (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杨宏伟)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当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针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理情况举办了通报会。会上,北京四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马军指出,北京四中院自2015年受理
北京商报讯 (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杨宏伟)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当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针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理情况举办了通报会。会上,北京四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马军指出,北京四中院自2015年受理了北京首例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来,此类案件出现了阶段性增长。截至目前,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10起,受理数居全国之首。马军还指出,目前,此类案件的处理,还面临生态环境鉴定机构稀缺,难以承担行政司法审判的实际需求及过高的鉴定费用由谁支付有待解决的双重困境。
据马军介绍,在15年之前,此类案件的数量在全国仅有几例,在北京为零。但15年之后,此类案件的数量进入了一个高速增长期,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新环保法推出之后,我国真正建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相关审批制度;另一方面,在于社会对环境问题重视程度的加深。社会对环境污染零容忍的态度,使得14年甚至更早的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也被提起诉讼。
针对处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情况,马军表示,生态环境鉴定机构缺乏,难以承担行政、司法审判实际需求是环境公益诉讼目前面临的一大困境。对此,为满足环境司法的需要,马军建议尽快增设环境鉴定机构,建立完善环境鉴定机构名册并在全国分级设立国家与地方专家库。同时,还要加强鉴定机构准入与退出的审核标准,并对机构加强司法需求培训,确保环境鉴定的质量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