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非遗公益诉讼团 向社会招募学艺者
近日,《十三五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正式发布。作为十三五期间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规划提出,到2020年,健全完善4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加大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
近日,《“十三五”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正式发布。作为“十三五”期间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规划提出,到2020年,健全完善4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加大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力度,引导非遗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资源优势向文化产业优势转变。昨天,规划编制单位——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解读。
设公益诉讼律师团代理相关案件
为了加强非遗传承人的权益保护,规划提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合作,以自愿、公益为原则,设立南京市非遗公益诉讼律师团,代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侵权诉讼案件。
据介绍,该律师团将对涉及非遗传承场所、实物、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侵权案件提起公益诉讼,维护非遗传承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市非遗保护和有序传承提供保障。
启动非遗传承人“进入退出”机制
此次规划首次提出建立非遗保护与考核相关制度,对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保护基地实施传承绩效考核。
针对传承人的传承绩效考核,将启动传承人的“进入”及“退出”机制。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义务,或技艺含量低,歪曲、滥用传统文化的,经核实后取消其传承人资格。已丧失传承能力的,将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推动非遗课程进中小学
为了推进传统文化知识普及和非遗的传播,规划提出“将普及、宣传、传播和传承非遗作为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我市文化、教育等部门将展开沟通协作,支持和引导中小学开设乡土课程,在传统音乐、舞蹈、美术和手工课校本课程中设置至少1项非遗代表性项目。
向社会招募学艺者提供助学、奖学激励
为了优化传承人群体的年龄结构,保持非遗项目的传承活力,规划提出通过职业教育、传承人工作室、招募学员、公益培训等举措,探索创新非遗传承人的培养方式。
该负责人介绍,为了让一些传承困难的项目后继有人,我市还将试行从社会招募传承学员,对坚持3年以上的学艺者采取助学、奖学等措施,激励其学习并完整继承代表性项目的知识和技艺。
搭建非遗作品在线交易平台
我市将与在线交易平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指导传承人入驻非遗作品(产品)展示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交易、项目众筹等活动,打破传统销售方式的局限性,实现供给与需求的便捷化对接,实现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