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工作“半年报”:立案220件 覆盖全省
央广网杭州1月17日电(记者陈瑜艳通讯员龚婵婵徐少渊)浙江省检察院今天举行闻发布会,发布全省公益诉讼工作半年报。2017年7月1日至今,浙江检察机关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97件,立案公益诉讼220件,已进入诉前程
央广网杭州1月17日电(记者陈瑜艳 通讯员龚婵婵 徐少渊)浙江省检察院今天举行闻发布会,发布全省公益诉讼工作“半年报”。2017年7月1日至今,浙江检察机关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97件,立案公益诉讼220件,已进入诉前程序201件,案件覆盖浙江89个县、市、区,数量居全国非试点省份的前列。
区别于其他诉讼主体,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维护的是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没有自己的利益。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之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行政机关不回复或不整改的,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只有在没有适格起诉主体,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不起诉的,检察机关经过督促程序后,才能提起诉讼。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在北京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这两部法律,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在全国实施。
据介绍,浙江检察机关目前提起的公益诉讼,主要涉及国有财产等公共利益保护以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在办理相关案件中,涉及整治破坏生态环境、损毁资源等违法行为126件,督促处理固体废弃物8.5万余吨,清理非法垃圾堆放点6.3万余平方米,对500余吨危险品作无害化处理;督促整改非法占用的农耕地8.4万余平方米,补种树木8万余棵、放流鱼苗10万余尾。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说,随着全省公益诉讼办案规模的逐步形成,一批时间跨度较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公共利益保护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
据了解,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浙江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心放在诉前程序。数据显示,在浙江162件回复期届满的行政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者履行职责的有152件,占93.8%。
高杰表示,只有经过诉前程序,损害公益行为仍然得不到纠正的,检察机关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较好地促进了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