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检察院与国土资源局召开 开展公益诉讼座谈会
9月27日,为贯彻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民行工作安排,市检察院李虎副检察长带领市院、伊州区院民行检察干警到市国土资源局,就哈密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9月27日,为贯彻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民行工作安排,市检察院李虎副检察长带领市院、伊州区院民行检察干警到市国土资源局,就哈密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与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座谈协商。
座谈会上,哈密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伊州区国土资源局分别对哈密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案件查处基本情况、伊州区2017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进行了介绍。
哈密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冯艳红同志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公益诉讼的重点问题、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相关程序等三个方面,结合两年试点期间检察机关办案的基本数据,试点地区办理关于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资产保护的实际案例,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讲解,讲解主题突出,事例翔实,得到了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和干部的高度称赞。
市检察院李虎副检察长在座谈会讲话中,希望国土资源部门和检察机关双方能够加强互相沟通协作,形成协作配合的关系,能够建立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得到了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的积极响应。国土资源局书记林存玉表示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同志,必须要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公益诉讼制度是规范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规范行政的有力监督,在开展各项国土资源业务工作中,要始终保持警醒,时刻牢记法律之剑高悬,“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国土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及工作规程,用以规范各项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做好各项协作配合工作,落实好依法行政,提升哈密“法治国土”建设水平。
此次座谈会的召开,为哈密检察机关与国土资源部门就行政公益诉讼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双方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法治哈密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