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养老机构要公益,让困难老人住得起
(原标题:福利养老机构要公益,让困难老人住得起)原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副会长张明亮接受本报专访:三晋都市报:您对新成立的山西省福利养老机构联合会有什么指导意见?张明亮:
(原标题:福利养老机构要公益,让困难老人住得起)
原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副会长张明亮接受本报专访:
三晋都市报:您对新成立的山西省福利养老机构联合会有什么指导意见?
张明亮:山西不是最早成立福利养老机构联合会的省份,但山西省福利养老机构联合会成立,为山西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对于推动养老机构“公办民营”“医养融合”模式的发展,助力山西福利养老机构的发展大有裨益。
我建议山西省福利养老机构联合会作为社会组织,今后可从三个方面去努力:1.为职能部门服务。广泛收集养老机构的心声,为政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提供依据。2.为会员搭建起交流、合作、学习、进步的平台。3.为老年人服务好。通过协会的努力,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只要在这三个方面有进步、有成效,就能树立品牌。
三晋都市报:2016年,省民政厅出台《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山西公办养老机构由此走向市场试水“公建民营”。您能具体谈一谈“公建民营”对于发展地方养老事业的优势吗?
张明亮:目前中国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社会对养老需求不断增加。公办养老机构编制少、人员紧、经费缺、管理死等弊端日趋凸显。我在担任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的时候,提出过一个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参与的方式就是“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的方式。通过试点,发现“公建民营”模式能更好将政府建设养老机构的优势和社会力量的经营优势整合起来,即:政府出资修建养老机构,再通过委托管理、合作运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营。
把经营权交出去后,政府需要转变思想,把精力重点放在优惠政策的制定、对养老机构的有效监督上和推广经验三个方面,促使养老机构提高服务水平。
三晋都市报:据统计,到2015年底的时候,山西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30 万余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45%。预计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口将突破600万。据一份调研结果显示,到目前,我省已有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总计1000多家。但还是有很多老年人反映养老机构“住不起”,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张明亮:要解决老年人“住得起”养老机构这个问题,需要政府发挥宣传作用,进一步呼吁社会关爱老年人,关爱老年人就是关爱未来的自己。把口号变成具体的行动。
其次是政府应发挥导向作用。不管是公办养老机构还是民营养老机构,首先要体现公益属性,优先保障失能和高龄老人入住。对体现公益属性的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办养老机构一样都发放相应的补助。普通60岁以上老人不再作为公办养老机构的主要接收对象。
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公办养老机构评估登记和分类入住机制。评估机制将针对老年人自理能力,比如老年人能否自己吃饭、行走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政府依据对申请人进行评估的结果,安排在相应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健康、有钱的老年人建议居家养老。
此外,针对入住有困难的老年群体,如孤寡、失能、高龄、困难老人,由政府发放补助。
三晋都市报:现在,很多养老机构都面临一个问题,就是招聘护理人员很困难。对此,您有什么样的建议?
张明亮:你说的这个问题很重要。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难招,招下也留不下,的确让很多养老机构头疼。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财政要加大投入,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再者就是加大对护理人员队伍的培训,把他们的护理水平和资质挂钩,纳入护士职称体系,并建立分级进阶体系。
养老机构对招聘到机构的有资质护理人员,应兑现其相应的级别待遇。现在有些机构不能兑现有资质的护理人员的待遇,也是导致护理人员流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