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市社管局)市财政局联动推进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为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益事业,拓展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范围、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天津市民政局(市社管局)、天津市财政局于7月18日联合召开社区公益事业专项工作座谈会,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长刘丽红
为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益事业,拓展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范围、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天津市民政局(市社管局)、天津市财政局于7月18日联合召开社区公益事业专项工作座谈会,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长刘丽红出席并讲话,市财政局社保处副处长龚岩,滨海新区、和平区等8个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及市社管局民非处、基金会处、综合处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市社管局副局长郝灵节主持。
社区公益事业主要是面向社区群众开展公益服务,每年市财政都将拨付4000余万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发展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实行项目管理,截止目前,全市有12个区制定了专项资金区级使用细则,13个区以围绕扶老助老、扶残助残、扶贫助困、社工服务、社区公益等五类公益,开发了数以百计的公益项目,并引进了专家评审、专业督导、第三方机构跟踪监管等机制,在社区公益事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公益理念在中心城区、部分新兴城镇得到有效传播,培养锻炼了一批社区公益团队和专业人才。
今年6月以来,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公益事业,促进社区公益专项补助经费规范、高效使用,拓展使用范围,市民政局(市社管局)、市财政局组成调研组专程赴上海学习社区基金会建设机制模式,组织部分区负责同志赴成都市学习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为听取各区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实际运用情况,征询政策意见,共同磋商改进措施,又专题召开了此次推动会。
会上,滨海新区、和平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津南区、武清区、宁河区民政局、财政局分别介绍推动社区公益事业进展情况与探索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市财政局社保处副处长龚岩针对各区执行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遇到的资金使用政策问题给予了政策解答与解读;与会者就下一步如何拓展公益资金使用范围、改进项目督导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初步共识。
市民政局副局长刘丽红在讲话中强调各区民政局要提高站位,立足发展,敢担当、善作为,以群众所需为宗旨,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之情怀迎难而上,大力推进社区公益事业发展,激发、充实社会组织承担社区公益服务热情与力量,切实为有需求社区群众解决难题、提供公益服务。同时,刘局长要求市社管局各业务处室要加强社会组织指导、扶持、培训力度,为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创造条件,深化社会组织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以群众需求为前提、问题为导向、结果为标准,对当前各区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遇到的实际难点问题,要快速拿出可行性解决办法与具体实施细则,推动社区公益事业积极、健康、持续性发展。
(市社管局办公室杜娟供稿)